締結婚姻的男女兩家。《禮記·昏義》:「昏禮者,將合二姓之好。」
兩朝的君主。《漢書·卷七二·龔勝傳》:「今年老矣,旦暮入地,誼豈以一身事二姓,下見故主哉?」《宋書·卷八九·袁粲傳》:「粲自以身言嗹託,不欲事二姓,密有異圖。」
兩個丈夫。元·陳樵〈節婦賦〉:「予敢辱先人之教兮,以一身而事二姓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