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官名。始於明代,清代定為正七品武職,以把總為武官之末級,位在千總下。明·周後俊《紅梅記·第二四齣》:「大將軍,小把總,自誇能勇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·第一○回》:「那位太太也不由得總巡做主,硬把這位小姐許配了他。又拿他自家的私蓄錢,託他的舅爺,同他女婿捐了個把總。」
從前對具有特殊技能者的尊稱。《醒世姻緣傳·第三三回》:「既是請先生,還得蓋個書房哩!就仗賴沈把總你來拾掇拾掇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