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及動物的聽覺器官與平衡器官。可分外耳、中耳、內耳三部分。
凡器物兩旁附有以便於提攜的把手均稱為「耳」。《易經·鼎卦·六五》:「鼎,黃耳金鉉。」《史記·卷二八·封禪書》:「有雉登鼎耳雊,武丁懼。」
形狀像耳朵的東西。如:「木耳」、「銀耳」。
姓。如明代有耳元明。
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聞、聽。《韓非子·外儲說左上》:「中大夫,晉重列也。今無功而受,非晉臣之意,君其耳而未之目邪?」《漢書·卷九七·外戚傳上·孝景王皇后傳》:「又耳曩者所夢日符,計未有所定。」
位於句末,表決定的意思。相當於「矣」、「了」。《史記·卷一一○·匈奴傳》:「且所給備善則已;不備,苦惡,則候秋孰,以騎馳蹂而稼穡耳。」
位於句末,表限制的意思。相當於「而已」、「罷了」。《論語·陽貨》:「二三子,偃之言是也!前言戲之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