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時由大臣奏請提升有特別技能、學識或功績的人才,供朝廷任用,並為其作保,稱為「保舉」。《儒林外史·第五○回》:「今歲在京,因書法端楷,保舉中書職銜的。」《老殘遊記·第一八回》:「替他捐官,保舉他,他不要,半夜裡逃走了的。」似舉薦